丰宁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流动商贩,经教育不改的,由城镇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先行登记保存其有关工具和物品,并在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