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设计和施工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城镇道路两侧进行建筑施工,应当有遮挡设施。不得任意堆放物料,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确需占用公共场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影响大小收取押金,如期恢复原貌后,押金退回。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