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有效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二)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三)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薯类、魔芋、烟叶。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9月2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