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旅游经营者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