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八条已修改民族乡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民族特点,决定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在决定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时,应照顾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