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