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22日由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