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贵州省档案条例
第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国家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范围内各种门类的档案。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六条
回到全文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