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当事人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2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