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十九条已修改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树木移伐、截干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申请后,应当在十日内审批完毕。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