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三章 代表联组和代表小组第七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选举单位划分代表联组,每个代表联组推选两名召集人。各代表联组可划分若干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推选两名召集人。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