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