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未公开测绘成果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