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构筑、建筑物的变形观测和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实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