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第三章 优待第二十六条未知(-1)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金后,生活仍确有困难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家属所在单位,可适当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