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十年组织一次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并编制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方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