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挤占农业投资,造成农业投资损失浪费及严重影响经济效益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