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五条已废止文化行政部门是文化市场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文化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