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文化市场的建设发展,应当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为我市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服务。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