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无执业资格或者未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从事供水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