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第二章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第十条已废止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和引进外资建设、设置、改造和经营环境卫生设施。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