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和设施建设、从事旅游经营、参与旅游活动、实施旅游管理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