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旅游业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具有岗位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