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