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有效不能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又不缴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