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产权和使用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依照本条例规划建设的、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网点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商业性质和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凭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