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一条已废止在城市规划的商业区、商业街和主要街道的繁华地段,新建、改建、扩建的临街楼房底层,一般应规划建设商业网点。其它街道现有临街建筑物适合作商业网点的,应做出规划,调控治理,逐步改建,做到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