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