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鼓励、引导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