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行政执法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集资或者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9月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