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条例/第二章 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第十六条已废止行政机关不得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处罚工作。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9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