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9月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