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为主,并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技术的措施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2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