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监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勘查现场,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