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