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出具归侨、侨眷身份认定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