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海外华文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资金、师资、教材等方面扶持海外华文教育。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