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体育项目分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一般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体育项目。一般体育项目是指除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以外的其他体育项目。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