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经营者索取财物、摊派费用,不得非法占用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设施和器材,不得非法要求经营者提供无偿服务。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