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以所收检验费用十倍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