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八条有效牵引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只能牵引一辆被牵引车;(二)夜间牵引时,在牵引装置上设置反光标识;(三)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牵引车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