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三条已废止物业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依法负责维修。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