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和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