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