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