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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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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二条

有效

交通、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的树木、电杆、电线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出现倾斜、折断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形时,应当采取措施,及时修复、更换。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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