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三十二条有效交通、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的树木、电杆、电线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出现倾斜、折断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形时,应当采取措施,及时修复、更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