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保持或者改革风俗习惯的自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和歧视公民对宗教的信仰或者不信仰。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和婚姻制度,进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