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制定、修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