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和乡村公路设施(以下分别简称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