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无理阻挠、殴打、辱骂乡村公路管理人员,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